摘要:周原遗址凤雏三号基址是目前所知西周时期规模最大的单体建筑,其庭院内的立石和铺石遗迹是判断建筑性质的重要依据。从石质建筑材料的角度出发,基于对遗址内建筑用石标准化程度的分析,可见铺石遗迹在用石特征上具备特殊性。其特殊性分别体现在标准化程度、砌筑方式以及尺寸和位置三个方面,结合文献可知凤雏F3铺石遗迹是具备实用功能且蕴含建造者规划思想的一处场所。凤雏三号基址应是具有特殊性质的一处建筑,尽管暂时无法确定其性质是宗庙、社宫还是居所。然而凤雏三号基址这种融合商、周两族文化及其建筑思想的大型建筑的存在,恰好反映了西周早期以周原为代表的王畿存在多元人群的文化融合现象。
一、研究缘起
2014年,周原考古队发掘了凤雏三号基址(编号为2014ZYIIC4F3,下文简称凤雏F3),基址位于岐山县凤雏村南,北距凤雏甲组基址约40米。基址平面呈“回”字形,四面为夯土台基,中间为长方形庭院,总面积约2180平方米,是目前所知西周时期规模最大的单体建筑。凤雏F3最重要的发现之一就是庭院内的立石和铺石遗迹,而学界对基址性质的探讨也多基于此。笔者曾从聚落考古角度出发,认为凤雏建筑群作为周原遗址西周早期唯一的大型建筑群,其设计者是商人,而使用者应为周王或其在周原的代理人。现今存在整体建筑的性质是“社与碑”以及建筑使用者的族群是“商与周”等诸多讨论。这些讨论可概括为如下两个方面:其一,建筑性质为社祀遗址,立石和铺石分别是社主和社坛。曹大志等认为凤雏F3可视作西周时期周王室的一处社宫遗址。孙庆伟则根据凤雏F3建筑方位的“尊西北”倾向和立石基座顶面的“亞”字形截面进一步将其推断为亳社遗存,是由西周时期居住在周原地区的殷遗民所建。张天恩比对山东高青陈庄西周城址夯土之社的材料,亦认为凤雏F3应属周初建立于周原的亳社及社宫。其二,凤雏F3立石为碑,建筑应为宗庙性质。徐良高最早提出立石为“碑”的观点。 刘海宇因立石规模巨大,猜测其性质或与郑韩故城韩国宗庙碑一致,而铺石应该是祭祀时杀牲及陈设祭品的场所,最终推测凤雏F3应为周王室宗庙建筑群的主体建筑。严志斌结合金文材料认为凤雏F3是“周庙”,而凤雏四号基址为“图室”,其建造与使用延续整个西周时期,在周王朝的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王恩田指出凤雏F3应是凤雏甲骨文所称的“天位”,即后世之“圜丘”,其主要功能为祭天。
展开剩余89%将凤雏F3与先秦时期类似遗迹比较,如江苏铜山丘湾的四块立石、郑州商城东北部的六块红色扁平砂石块、郑韩故城韩国宗庙遗址的大型圭形石碑等,可以发现它们在材质、形制、规格和位置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故笔者亦认为凤雏F3庭院内的立石与铺石应是具备特殊性质和功能的遗迹,但此前学界关于凤雏F3的讨论多基于传世或出土文献、立石形制以及遗迹、建筑和聚落三者之间的关系,而较少关注铺石本身。故本文在分析周原遗址建筑用石标准化程度的基础上,总结概括铺石遗迹在用石特征上的特殊性,或可为探讨三号基址的性质提供线索。
二、周原遗址建筑用石标准化程度分析及凤雏三号基址铺石遗迹用石特性
(一)周原遗址建筑用石的标准化程度分析
标准化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考古学上常用于两组及以上器物群的比较研究,结果往往可以反映其生产强度和专业化程度。具体操作中可通过列举成分、形态、技术、外观和尺度等因素加以评估,并应用于生产甚至使用和分配等领域。就本文而言,建筑用石虽多为天然石材,但经过人工挑选,所以其标准化程度与施工成本(人力、物力和时间)直接相关,是反映工匠建造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其背后可能还隐含着建筑的功能、性质和等级等信息。建筑用石的标准化程度分析是通过测量石块的整体尺寸(横截面最大径和最小径的平均值),统计其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等,并以此为依据讨论各组数据的离散程度,进而分析不同部位乃至不同建筑之间的差异和共性。由于周原发现的石质建材多未经加工,且形制一般呈较规矩的圆形、椭圆形或方形,所以在样本量充足的情况下,整体尺寸的变异系数可作为衡量建筑用石标准化程度的重要依据。
囿于资料,本文可测量和统计的对象主要包括:大城东门夯土基址共计44个柱础坑内的400块础石(图1-1);召陈F3共计39个柱础坑内的523块础石(图1-2);凤雏F3庭院西侧散水残段内的166块卵石、庭院南侧散水残段内的143块卵石(图1-3);凤雏F7南侧“亞”字形散水拐角区域内的143块卵石(图1-4);凤雏F8之上石子路西段的119块卵石、曲尺形散水残段内的104块卵石(图1-5);召陈F8散水局部区域内的142块卵石(图2-1);召陈F9散水局部区域内的219块卵石(图2-2);云塘F1南侧石子路东北部分局部区域内的115块卵石、云塘F1西凸部分东南角散水局部区域内的152块卵石、齐镇F4北门西侧散水局部区域内的124块卵石(图2-3);及凤雏F3铺石所用的408块砾石及卵石(图2-4),共计2758块石材。
1.大城东门夯土基址柱础 2.召陈F3柱础 3.凤雏F3庭院西、南侧散水 4.凤雏F7南侧“亞”字形散水 5.凤雏F8石子路及曲尺形散水
图1 周原遗址可供测量的石质遗迹( 一)
1.召陈F8散水 2.召陈F9散水 3.云塘F1和齐镇F4的散水、石子路 4.凤雏F3铺石
图2 周原遗址可供测量的石质遗迹( 二)
首先,笔者将对上述遗迹所用石块的整体尺寸进行描述性统计,参数包括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变化范围、中位数、标准差和变异系数(表1),并据上述数据制作周原遗址建筑用石整体尺寸分布的箱线图(图3)。
表1 周原遗址建筑用石整体尺寸统计表
图3 周原遗址建筑用石整体尺寸分布的箱线图
根据统计结果可知,在用石规格上,凤雏F3铺石和召陈建筑群以及大城东门夯土基址柱础所用石块的平均尺寸和尺寸变化范围最大;其次是凤雏F3庭院西、南侧散水所用的石块。与前述四处相比,云塘、齐镇建筑群散水和石子路所用石块整体较小且尺寸变化范围不大,凤雏六号至十号基址散水和石子路以及召陈建筑群散水所用石块的规格和尺寸变化范围最小。另外还可以发现:除凤雏F3铺石外,建筑地上部分所用石块的平均尺寸和尺寸变化范围要远小于地下部分;各夯土基址群内同类遗迹的用石规格皆较接近。
在标准化程度(变异系数)上,各类遗迹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可归纳如下:1.石子路所用石块的标准化程度最高,散水次之;2.柱础、铺石、地基和排水道所用石块的标准化程度较低,其中又尤以大城东门夯土基址的柱础为最低。另外还可发现,除凤雏F3铺石外,所有建筑地上部分所用石块的标准化程度要远高于地下部分,这一规律同样体现在石块尺寸的变化范围上。
用石规律的历时性演变方面,也有一定的特色。发掘资料显示,凤雏建筑群中的F3、F7和F8始建于西周早期,召陈F8和F9分别始建于西周中期和早期,云塘、齐镇建筑群始建于西周晚期。据表1数据可知,西周早、中期散水用石的标准化程度相差不大,没有明显的年代变化,甚至出现西周早期的召陈F9标准化程度高于西周中期F8的现象。然而,以云塘、齐镇为代表的西周晚期建筑中散水和道路用石的标准化程度明显要高于西周早、中期。
此外,就异常值而言,召陈F3和大城东门夯土基址的础石尺寸存在较多偏大的离散值和极端值,应与“单一大石搭配若干小石”的砌筑方式有关。尽管凤雏建筑群内各散水所用卵石尺寸的变异系数都较接近,但凤雏F3散水用石的尺寸存在较多偏大的离散值和极端值,且箱线图中的箱体面积要更大,说明其标准化程度整体要低于凤雏六号至十号基址;云塘、齐镇建筑群散水和石子路所用卵石尺寸的变异系数虽然整体较低,但皆存在较多偏大和偏小的、分布密集的异常值。其中,较大者多为边缘石块,较小者多用于填补铺面空隙,说明其中心用石的标准化程度会更高,且偏大和偏小石块各自的规格也都较接近;整体来看,除凤雏F8石子路以外,前述各遗迹所用石块的尺寸都存在或多或少偏大的异常值,说明规格相对较大的石块一直都是建筑用石的优先选择。
综上所述,周原遗址建筑用石的标准化程度不一,多与建筑部位、年代和基址群等变量相关。其中,较高者如云塘F1的道路用石,变异系数仅14.6%,若剔除异常值,其标准化程度可能接近一般制陶作坊的产品;较低者如召陈北城墙基址的础石,变异系数高达59.1%,说明其所用石块的规格相差甚远。总体而言,建筑用石的标准化程度基本上遵循着“地上部分高于地下部分”和“西周晚期高于西周早、中期”以及“各基址群内同类遗迹较一致”的规律。当然,相关结论可能会受到样本量和测量误差的影响。
(二)凤雏三号基址铺石遗迹用石特征的特殊性
基于对周原遗址建筑用石标准化程度的分析,从铺石遗迹本身的角度出发,笔者又发现凤雏F3在用石特征上具备三点特殊之处:
一是标准化程度的特殊性。如前所述,周原遗址建筑地上部分用石的标准化程度一般要高于地下部分,这应是建造者或使用者对美观功能的需要。然而,作为地上部分且具备特殊性质的铺石遗迹,凤雏F3所用石块的标准化程度却很低,变异系数为35.2%,远高于同时期庭院西、南侧的散水,而几乎与召陈F3的柱础一致,明显与遗址内的用石规律不符。
二是砌筑方式的特殊性。凤雏F3铺石面兼具地下部分的柱础和地上部分的散水或道路的特征,一方面多选取带有平面的、较大的石块并几乎全部放平,另一方面又以长条形的卵石侧立为界,但石块大小不一且局部不甚连续,可能仅为勾勒轮廓所需。此外,其表面还可见数量较多的、用于填补石面缝隙的小卵石,这也是导致用石标准化程度较低的原因之一。进而言之,凤雏F3铺石遗迹的实用功能应该远远大于美观功能。这一点也体现在其用石规格整体较大且不注重材质、颜色与完整度上,说明施工者优先考虑的是铺面的平整和轮廓的平直,而非整体的美观。
三是尺寸和位置的特殊性。笔者发现,铺石、庭院和台基(不含外凸部分)的短边与长边之比皆为0.81,且依次存在接近整数倍的关系,可能体现了建筑模数的思想(图4)。此外,凤雏甲组基址的布局已体现居中之观念,但凤雏F3的立石与铺石在东西向上并非位于庭院的中心,而是靠近西侧台基,方位也与建筑一致,可能为有意识的规划。与之相类,凤雏甲组前堂东西轴线距基址南缘的距离与其南北总长度之比接近黄金比例,约为0.605。所以,上述空间布局和模数关系的背后可能蕴含着建造者的规划与设计,暗示了当时可能就已经存在着较为完整且相对成熟的建筑学知识体系。
图4 凤雏三号基址铺石、庭院和台基边长的等比关系
三、凤雏三号基址性质诸说辨析
上述三点关于用石特征的特殊性表明,凤雏F3庭院内的铺石遗迹很可能是具备实用功能且蕴含建造者规划思想的一处场所。进而可知,凤雏F3也应是一处具有特殊性质的建筑。以往学界对于凤雏三号基址性质的判定,多基于文献记载,今以其用石特征浅析诸说。
(一)诸说合理性辨析
若立石为碑、铺石为祭坛,凤雏F3“宗庙说”可立。因为平整的铺石面最实用的功能就是陈设祭品,而先秦文献记载有碑者仅见于《仪礼》和《礼记》。《仪礼·聘礼》:“饔,饪一牢,鼎九,设于西阶前,陪鼎当内廉,东面北上,上当碑,南陈。……醯醢百瓮,夹碑,十以为列,醯在东。……宾自碑内听命,升自西阶,自左,南面受圭,退负右房而立。……宾降,自碑内,东面,授上介于阼阶东。”郑玄注:“宫必有碑,所以识日景,引阴阳也,凡碑,引物者,宗庙则丽牲焉,以取毛血。其材,宫庙以石,窆用木。” 《礼记·祭义》:“祭之日,君牵牲,穆答君,卿大夫序从。既入庙门,丽于碑,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鸾刀以刲,取膟膋,乃退。爓祭,祭腥而退,敬之至也。”郑玄注:“祭,谓祭宗庙也。……丽,犹系也。” 综上,宗庙之碑的实用功能主要有二:一是观日影,确定祭祀的时辰和方位;二是系牺牲,方便祭祀时杀牲。而祭坛主要用于神圣化举行仪式的场所以及放置各类祭品。所以三号基址庭院内高大的立石和平整的铺石符合文献中对宗庙之碑的记载。此外,刘海宇还指出《仪礼·聘礼》所载碑的位置靠近西阶,这也与立石与铺石位于庭院中部偏西相合,可供参考。
若立石为社主、铺石为社坛,可为凤雏F3“社宫说”提供证据。如前所述,铺石遗迹所用石块的标准化程度很低,而且多选取带有平面的、较大的石块并几乎全部放平,这似乎与柱础的用石特征相似。此外,石面西南角多见大小相若、材质相近的石块,以及利用石块边缘勾勒边线的做法,说明建造者原本可以将其铺设得更加美观但却降低标准,导致其他部分的用石较为随意,这既与建筑地下部分降低标准化程度的做法一致,也与地上部分经过人工打磨的立石形成对比。故笔者据此大胆推测,平整的铺石面很可能被用作基础,而其上为夯土社坛。《逸周书·作雒解》载:“封人社壝,诸侯受命于周,乃建大社于国中,其壝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央衅以黄土。将建诸侯,凿取其方一面之土,焘以黄土,苴以白茅,以为土封,故曰:受列土于周室。” 可知周人建立之社壝应是“封土为社”。张天恩便通过比较山东高青陈庄的夯土祭台,认为F3庭院内的立石与铺石遗迹并非周社。 曹大志认为铺石遗迹只比周围地面略高,与一般认知中的筑土为坛、除地为墠有差别。孙庆伟亦无法肯定铺石之上原先是否还有其他的堆积。此外,铺石遗迹四周可见若干呈条形或曲尺形分布的大型砾石,方位也基本与铺石一致,似可连通(图5),不排除为壝墙基础的可能,而且立石之下本来也有由两层砾石堆砌而成的基础。
图5 凤雏三号基址庭院中疑似为壝墙基础的石块
若立石为纪念碑、铺石为纪念坛,则立石与铺石遗存可能是为纪念三号基址的选址和营建所设。该说的主要依据就是铺石、庭院与台基的尺寸存在明显规划且方位一致。有学者也曾推测丘湾立石应为纪念碑性的标识,用于纪念重要的人物或事件。进而言之,铺石遗迹可视作三号基址的微缩模型,类似于园林内的建筑小品 ,整体偏西也可能是为庭院内其他活动留出空间,推测其功能主要有二:一是起到“立柱定居”的作用。《释名》云“柱,住也”,说明定居就是围绕着立柱长期生活。有学者便结合《左传·昭公·昭公二十九年》的记载认为古代先民曾有“立柱定居”的习俗,并保留至今。所以,立石可能也与之相似,设立于三号基址营建之初,象征着统治者权力的中心。二是起到“辨方正位”的作用。《周礼·地官司徒·叙官》:“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周礼·地官司徒·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 《周礼·冬官考工记·匠人》:“匠人建国,水地以悬,置臬以悬,视以景。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 《诗经·定之方中》:“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揆之以日,作于楚室。” 这表明宫室建筑在营建之初便要通过度量日影来选择方位,所谓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者,便是正东西南北,而高大的立石便可起到观测日影的作用,立碑设坛也可用于标记建筑的选址和方位。如果这种推测成立的话,三号基址则更像是居住之所,且应该属于凤雏建筑群中年代最早的核心建筑。
(二)诸说与铺石遗迹的不契合之处
以往研究(包括笔者在内)对立石、铺石性质的探讨多依据成书年代较晚的东周和汉代文献而很难得到实证,但无论如何都需要意识到凤雏F3的立石和铺石遗迹存在以下三种特征:
第一,铺石的美观程度和建造水平远低于周原遗址其他石质遗迹,似乎与其作为社主或宗庙碑的特殊地位不符。凤雏F3作为西周早期的建筑,其标准化程度并不应如此低。其用石的形状、大小不应如此随意,尤其不应使用大量的小卵石来填补石面缝隙。另外,凤雏F3铺石所用石材的地上部分也未比地下部分精细,显示出实用性大于美观的特点,也无法契合特殊礼仪设施的建筑需要。
第二,铺石的用石特征和砌筑方式类似于多层石础,表明其应该具备着置物或承重等实用功能。前文所述社坛之社壝的基础营建方式应该是直接将砾石铺于地面之上,而不再专门挖坑,这与三号基址柱础的建造方式相类。但如果推测成立,笔者认为仍需解释以下两个疑点:第一,为何铺石遗迹上散落着大量的立石碎块?这当然可能与后期入侵者的蓄意破坏有关,散落在铺石面上的立石残块十分细碎,也可作为入侵破坏的证据。故可合理猜测,入侵者首先捣毁了夯土社坛(和壝墙),导致铺石遗迹(和墙基)暴露在外,随后又破坏了象征社主的立石,致使其碎块散落在基础之上,期间甚至可能还对铺石(和墙基)进行了破坏。先秦文献中也有对类似入侵破坏行为的记载,《吕氏春秋·贵直》:“文公即位二年,底之以勇,故三年而士尽果敢;城濮之战,五败荆人;围卫取曹,拔石社;定天子之位,成尊名于天下,用此士也。” 对此,曹大志认为“拔石社”可理解为晋军拔除了曹国国社的石主,使其“社稷为墟”。第二,铺石遗迹如果处于视觉盲区,那为何还要像散水和道路一样用卵石砌出平直的边界?类似情况也发现于部分多层石础中,施工者会通过调整外围础石的边缘使础面整体轮廓呈近圆形。这可能与建造者对铺石范围和尺寸的控制有关,也可能受到建筑性质、使用者身份、礼制和功能等因素的影响。总之,部分性质或功能特殊的地下遗迹也会对美观有一定的要求。然而以上只是猜测,暂无更多切实的证据支持凤雏F3是多层建筑的社坛。
第三,凤雏F3铺石与庭院和台基的模数关系是凤雏建筑基址群中所独有的。其中所蕴含的规划思想,暗示了其可能与三号基址的选址和营建有关。若如前文推测,凤雏F3是居住之所且是凤雏建筑群中年代最早的核心建筑,则更需要年代学方面的证据。
因此,本文仅在周原建筑用石的整体背景下,对凤雏F3铺石遗迹的用石特征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其与建筑性质有关的线索,抛砖引玉,供学界参考。
余论:凤雏三号基址所反映的商周文化融合
至于建筑的使用者究竟是周人还是殷遗民,笔者已有相关讨论,认为方位可能是周原建筑的“族属代码”,进而判断凤雏建筑群的使用者可能为周人。 此外,考虑到三号基址的规模及其在周原遗址西周早期聚落中的地位,故推测它应该属于周王室的宗庙、社宫或居所。至今笔者仍坚持此前论断,也更坚信凤雏F3正是因殷人所营建,供周人使用,故建筑思想蕴含两族的文化基因,终成今日之其建筑特征抵牾于东周文献的情景。
武王克商之后,为西土带来了大量东方人群。根据《逸周书·商誓》载:“尔多子其人自敬,助天永休于我西土,尔百姓其亦有安处在彼。宜在天命,□及恻兴乱。” 可知,这些东方人群中,有来自殷人上层的掌握先进知识的贵族群体,他们在西土“安处在彼”,为周王朝服务。可以说,这些人群很可能参与周原城址的规划和高等级建筑的建造中。正如孔子所言:“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而周原凤雏三号基址之所以出现这样融合型、复杂性的建筑模式,便也是在商周两族于周原地区融合的大时代背景下所产生的。这种情况不止出现在周原地区,在同出西周王畿的另一都城丰镐,也充分体现了多元人群的文化融合现象。由此,周原凤雏三号基址实证了商周鼎革之际,周文化的兼容并包,对此后的西周“大一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
*本文注释从略,阅读全文请参照原刊。
作者:宋江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杨文昊(江苏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原文刊于:《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5年 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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